我爱人转到骨科病房后,我们得到了暂时的宁静。比起医院急救室里堪比菜市场般的嘈杂,在骨科病房里,我们似乎一下子就换了片天地。然而,临近年关,骨科医生希望我们尽快做出决定,如果我们决定要做手术,他们会联系医院的医生尽快做,而手术主要由年轻的医生主刀,主任医生不主刀,手术的方法还是之前所的,并非微创手术,而是开刀加入一种钉子。
对于爱人是否要在此骨科病房做手术,我是有些犹豫的。爱人的妹妹在是异国他乡读博士后,主攻的也是跟医学相关的学科。她给出的意见是,她的同事遇到更严重的情况,但通过做手术很快就恢复了,不过,她补充说,“当然,国外的人比较强调做手术,而且她使用的是比较先进的医疗技术和手段。”总之,除了咨询这医院骨科医生(包括主任医生)的意见之外,我还咨询了其他著名三甲医院医生的意见,甚至还付费在线问诊其他骨科医生,20分钟左右70~80元,也咨询了身边的亲朋好友,落实到具体的事情上,最终还是要自己做出决定。对于是否要做手术,是否在此医院做手术,我们都没能拿定主意。我犹豫的地方在于,那个曾跑到急救室,想让我爱人赶紧做手术的医生说,如果需要做手术,早点做可能会更好地恢复。我此时将其理解为类似于抢救人时的黄金72小时那般。而且,医生还说,这个手术是小手术,他们做了很多次。而出现后遗症的几乎很少。
然而,一件小事改变了整个事件的进程。原先医院医生都希望我们尽快做手术,然后回家过年。过了两天左右还没有定下来,医生似乎就有些不乐意了,也没有那么热情,也表示过,现在如果要做手术,可能得等开年之后了。在骨科病房期间,我们考虑到交通事故责任还未划分,而且听对方说其家境不好,因而,我们嘱咐医生,虽然是交通事故,明显是对方全责,但希望尽量用实用型的药物。因而,我爱人在骨科病房里的前几天,就是打打点滴,包括输入消肿、化瘀、止痛的药物等。由于我爱人从小很少生病,也很少打针,虽然车祸后她已经经历过大腿上裂口缝合手术,但还是不太习惯打针等。我们态度比较平和,对护士等也是比较尊重。前几天里,护士打针都比较细致。后来有一次,一个护士走路大步流星、给人扎针的时候也是很猛的样子,之后离开的时候,手还带动着点滴的管线和上面显示药物的吊牌发生晃动,并发出很大的声响。联想到岳母打点滴时手被打肿得像馒头,我就跟护士说:你打针,能不能轻点,我爱人她怕痛,跟你说了,你还搞这么猛。护士回应说,打针不都这样吗,痛的话,就别打啊。我回应说,之前打针的时候,就没像你这样的,也没有痛成现在这样。她还是依旧如故,大大咧咧地推着车子走了。在我看来是一个很合理的要求,却让整个事情发生了较大的改变。
过了一两天,骨科医生就建议我爱人,先回家保守静养。我当时以为,反正都是静养,回家治疗和在医院治疗都是一样的,而且心情好的话,对病情恢复也会好些。而考虑到当时喜欢到处游玩的爱人,经历车祸后一直躺在病床上看着都是白色的墙壁,也想看看自己的孩子、父母等,我就同意了,准备出院回家时,护士给我了我一个条子,让我们去楼下把帐结了。我当时以为,这只是临时的结账,后期他们开年了,我们再回来。经过考虑,我花钱叫了当地医院停靠的救护车,将爱人和我们一起送回了家。几经周折,爱人躺在了自己老家的床上,也露出了欣喜,还宽慰看到她的情况哭起来的两个宝宝。
后来,经过我的思考和朋友的建议,我们又考虑必须尽快回到医院。回去之后当晚,我感觉不对劲。我就开始想,如果出院了,就算医生答应我们做手术,如果肇事者和相关责任方认为,我们在回家期间发生了病情加剧的事宜,或者拒绝后期的治疗,会不会给赔偿带来巨大的麻烦。于是,我咨询了一些朋友,他们并不知道我爱人已经出来了,并说,如果要回来,可以人回来,但病床要留在医院,不能办理出院手术。但我当时也是想要这么个结果,但护士给我的是结账单,等同于是给了我一个出院的单子。第二天,我跟爱人、跟岳父说明我的担心及想法,岳父没有多言,就顺着我的思路,请人来帮忙。我担心后面的纠纷,就依旧叫了一辆救护车,由我和岳父陪着爱人再次来到医院。救护车直接送到急救室,说明来意后,急救部门的人说,骨科病房满了,先在急救科住院部住下。无奈,他们同意收下我们,我就已经很感恩了,我们就只能如此了。此时,岳父通过找关系,找到了该医院的其他科室的一个熟人,该熟人也跟骨科的医生表达了想好好治疗的事情。急诊科病房的条件,比起骨科病房的条件,差得太远了。同一病房的病人,所患的病情各不相同,白天经常有看望病人的亲属,他们说话时都非常大声,几乎没将这里当成医院,而临近除夕,其他人似乎也不好开口说别人。过了两三天,我自己到骨科部门去看,发现病房并没有满,同时我看到了前面提到的一幕:一个护士(并非那位打针时大大咧咧的那位)对着一位40岁左右的中年医生批评,似乎说,你又招病人进来吗?此时,我突然意识到,我是太年轻了,Too Young, Too Simple,这里护士或许跟领导有关系,而无权势的医生也会怕护士,而能够让我们出院的护士,应该关系更深。而之前那位给我爱人打针时比较温柔的护士,见到我都低着头不敢看我,怕惹祸似的躲着我,脸上也是胆怯、眼神也在躲避我的目光。
后来,我们几经求情,爱人还是没能再次住进骨科病房。得知骨科病房有大量空余病床之后,我就决定,想办法要带着爱人到骨科病房里。我和岳父推着躺在可移动担架上的爱人前往骨科病房,接待我的医生是另一位,刚开始他拒绝让我们再次进入骨科,我就跟他说,我之前有些言行都是不对的,还请多多原谅;如果不做手术,我爱人就麻烦了。而且,岳父的熟人跟骨科医生通了电话,刚好这位医生也知情,于是,在岳父和我的求情下,他终于有些改变,于是他让我们等等,去跟领导申请。结果,他们骨科的主任医生来了,50岁左右的样子,而牌子上显示,这位主任医生和那位大大咧咧的护士是一个姓(而且跟肇事者也是一个姓)。刚开始,我是诚心想跟那位曾经到急救室查看、并劝我爱人尽快做手术的那位医生道歉或道谢。因为此时我才意识到,我没让爱人做手术,虽然避免了手术可能带来的后遗症,但却会因此带来很多麻烦,诸如住院手续、后期赔偿等等。于是,我跑到外面的超市,挑最贵的牛奶,买了四提,准备拿到骨科病房。再一次,我和岳父来到了骨科病房医生办公室,却没见到那位医生,那位被护士训过的医生。那名主任医生看到我拿着牛奶,就恶狠狠地说,你想干什么,赶紧拿出去。我二话不说,就听从他的安排,乖乖地将牛奶放到办公室外面。可能是听过其他医生的反馈,主任医生知道我和爱人等都是读了很多书。他说,你也是读书人,我想听听你的意见和决定。于是,我就跟他说:首先,我不是不信任你们,而是我没想好是否要(同意我爱人)做手术,而且做手术涉及到我爱人工作可能被丢的可能性,因而不能不慎重。之前医生也表示过,做手术,目前贵院只能做开刀手术,而且手续可能存在一定风险,具有后遗症的可能性,恢复可能得在术后半年;而我爱人单位里事情比较多,不容易请假,按照之前的惯例每次请假都请不长。我担心,如果做手术的话,半年才能恢复,在经济形势不好的情况下,单位可能就想办法将她的工作搞丢了。我曾经想过转院做微创,但现实不允许。所以,我希望能够在这里给我爱人做手术。这位主任医生听了我的反馈后,稍稍少了些敌意,还说她的女儿跟我一个学校毕业的。中途他说,还是不要在这里做手术了,确实存在术后风险,而且有丢工作的风险,而且你爱人怕疼。我意识到,那个护士的意见,已经传到这位主任医生这里了。于是,我很诚恳地道歉,可能是因为过年遇到车祸,心情着急、不太好,之前说的或做的不对的地方,还请你们多原谅。我岳父此时也笑着跟他说,做啥都有风险,做手术也一样,我们意识到做手术的风险,同意做手术,“我的意见就是她(我爱人)的意见,她同意做手术”。主任医生说,这样吧,你把病人带过来,这个得听病人的决定。于是,我们又将我爱人放在移动病床上推到了骨科医生办公室。
于是我爱人也表达了想要在该院骨科做手术的医院,也表示知道风险,愿意承担应有的风险等,但该骨科主任医生最终还是说,考虑到这个事情关系重大,你们再考虑考虑;即使想做,也得等到开年之后再说。至于转院,也得等后面准备做手术时再转过来。
于是,我们虽然再次回到了医院,却住在了急诊科的病房。而之后,直至后来出院,我们都住在急诊科病房。急诊病房,比起急诊室要好些,比起骨科病房要差得较远。由于各个病人病情不一,进度不一,而且是临近年关,因而经常会出现白天嘈杂的声音,晚上出现病人呻吟声等。就这样,我和爱人一直在急诊病房住着(我晚上住在医院提供的可摊开为单人床的椅子上)。
由于我考虑到,医院医生似乎不愿意管理我爱人的事情,而我自己却不能就这样。于是,我自己努力了解情况,遇到类似情况应该如何进行保护、复健等,而我咨询网络问诊的医生,其回复包括,需要给腿部安装固定支架。于是,我在骨科住院部,购买了一只腿的固定支架。医生迟迟不来,我试图自己给爱人安上,结果,正准备动手安时,医生大汗淋漓跑过来,和我一起将固定支架安上了。自住入急诊住院部,刚开始还打些药物,后面就停了。询问得知,之前止痛的药物,已经不需要了,所以不用打。因而,急诊科住院病房就这样停了药。当我询问医生是否可以给腿部按摩,得到的回复是,可以轻微地试试。于是,我在爱人空闲时,就偶尔给他按摩下,力度都是在她可以忍受的力度范围内。渐渐地,爱人告诉我,她自觉腿部恢复得非常好了,腿部由原来不能动,逐渐可以微微地动动,进而可以稍微抬起来几厘米高。
我爱人开始考虑做保守治疗。或许是因为她自己稍微有些好转,而医生也经常说,她的这个情况,可以不做手术。刚进急诊科住院部不久,那里查床医生劝我们不要做手术,我当时友好地表示接受,并问他们对这个意见有多大把握时,他们却没有闭口不谈没有回答。后来,我冷静下来,跟爱人说,这件事,或许怪我,导致当时没及时做手术,但仔细分析,即使手术,后果也是未知的。或许,目前的结果是最好的。但当我爱人想要保守治疗,暂时不做手术时,我还是很谨慎的。我说,先看看你的病情,听听医生的意见。我们再做了一次核磁共振,如果结果变好了,我们就采取保守治疗,暂时不做手术;如果没有,就暂时还住在医院。后来,核磁共振结果显示,腿部韧带和半月板损伤相较上次轻了很多。而该部其他医生看了结果后也表示,可以保守治疗,选择权在我们自己。
然而,到了年初,我因有事必须尽快赶回去。于是,我就离开了爱人、家人,离开了陪着爱人度过这个年关的地方。我告诉我爱人,由于当时已经请了律师,我们需要请律师、医生、车险公司的人员确认无误后再考虑出院。后来,我爱人最终还是坚持了保守治疗,并最终确保手续无误后出院了;而得到消息时的我,却已经人在异地,心理只能默默祈祷她早点好起来。而我内心有些后悔,当时对那个护士如果稍微忍忍,或许事情不会这样(尽管我还是认为,那个护士真的不适合做护士,大大咧咧的),特别是,如果做手术确实是对我爱人最好的选择的话。直到后来,我才稍微松了一口气。(待续)